企业速览
| 指标 | 信息 |
|---|---|
| 公司名 | 杉杉能源(宁夏)有限公司(现用名: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(宁夏)有限公司,见[5]) |
| 地区 |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(数据库字段) |
| 行业 | 新能源装备与系统 / 整机系统与场景应用(数据库字段) |
| 成立时间 | 2016-01-15(数据库字段) |
| 注册资本 | 40000万元(数据库字段) |
| 员工数 | 439人(数据库字段) |
| 专利数 | 159件(数据库字段) |
| 认定批次 | 2020年第二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(数据库字段;[7]) |
| 上市状态 | 未上市(数据库字段) |
该公司(下文称“杉杉宁夏”)主要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(正极材料)的研发、制造与销售,处于新能源与电力装备产业链的整机系统与场景应用环节(数据库字段)。公司是巴斯夫与杉杉股份合资体系下的正极材料生产基地,年产能约十万吨(数据库简介),主营产品涵盖动力型锂电材料(如高镍三元及前驱体,见[8])。
核心事件与动态
事件一:母公司增资与产业链投资([1])
杉杉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,杉杉能源(宁夏)有限公司获得母公司2.5亿元增资(持股68.64%),同时向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(负极材料,持股82.5%),并参与投资新设内蒙古青杉汽车有限公司。这意味着公司在上游负极材料和下游整车环节进行了关联布局,与母公司协同拓展产业链[1]。
事件二:参与自治区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([4])
宁夏科技厅文件明确支持杉杉宁夏等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,围绕“动力与储能锂电池关键材料研发、新能源高效汇集与智能并网等关键技术”建设3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[4]。这显示公司已被纳入宁夏本地科技协同体系,承担区域级技术攻关任务。
事件三:企业更名([5])
公司名称由“杉杉能源(宁夏)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(宁夏)有限公司”,列入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简单更名公示名单[5]。该更名表明巴斯夫已进入合资体系,公司股权结构与品牌标识发生变化,可能影响后续客户认证与国际化合作。
事件四:大型产能扩建项目([6])
公司于2021年4月公示“年产5.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-四氧化三钴车间”,建设地点为石嘴山[6]。四氧化三钴是钴酸锂正极的前驱体,该扩建表明公司在传统3C正极材料和动力型正极材料领域同步扩张产能。
事件五:早期高镍三元项目量产([8])
百度百科记录,2018年公司位于石嘴山的年产7200吨高镍三元及前驱体项目陆续投试产[8]。这标志着公司在高镍三元材料领域形成规模化供应能力,与后续5.5万吨项目构成产能阶梯。
业务判断
产品服务
- 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(正极材料)的制造与销售,具体包括高镍三元材料、前驱体、四氧化三钴等动力型锂电材料(数据库字段;[6][8])。
- 同时开展新材料技术研发、储能技术服务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(数据库经营范围;[4]支持技术研发方向)。
- 公司拥有多项专利,如低碱性高晶格稳定性的包覆型改性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(数据库简介)。
下游客户
客户为锂电池电芯制造商与整车企业。具体客户名单未披露(数据库字段及所有证据均无公开客户名称)。但根据母公司杉杉股份在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地位([1]涉及关联投资),推测客户覆盖主流动力电池厂商。
产业链位置
公司处于“新能源装备与系统”产业链的“整机系统与场景应用”环节(数据库字段),实际承担正极材料(锂电池关键组件)的规模化生产。产业链上下游包括:上游前驱体原料(镍、钴、锂盐)、下游锂电池制造。公司通过投资内蒙古杉杉新材料(负极材料)和参与电池回收业务(数据库经营范围),正在构建“材料生产+回收”的局部闭环[1][数据库简介]。
竞争位置
专利强度
公司拥有159件专利,而行业同类型企业中位数为81件(数据库字段),专利数量接近行业中位数的两倍。这反映出公司在正极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处于行业前列。
全国产业链位置
全国与公司处于同一产业链位置(整机系统与场景应用)的企业共1763家(数据库字段)。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同行51家,新能源装备与系统方向22家(数据库字段)。公司是2020年第二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([7]),在宁夏本地正极材料企业中属于头部梯队。
规模与认证
- 公司年产能约十万吨(数据库简介),拥有5.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([6]),产能在区域中领先,但全国范围内的产能排名未披露。
- 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(数据库简介)、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,持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(数据库简介),表明其在合规与绿色制造方面具备一定竞争优势。
- 母公司层面(杉杉股份/巴斯夫)的品牌与资源可为宁夏公司提供销售渠道与供应链支持([1]增资),但公司自身未上市,独立融资能力受限。
风险信号
现有公开资料未见明显风险信号。所有证据未披露公司存在债务违约、诉讼处罚、客户流失或产能过剩等情况。需注意:
- 公司名称变更后([5])的股权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管理整合风险,但证据未具体说明。
- 年产5.5万吨项目([6])及原有7200吨项目([8])累计产能规模较大,若下游新能源车需求波动可能存在阶段性产能利用率不足,但未出现相关公开报告。
免责声明:本简报基于企业数据库字段及公开资料整理,仅供产业研究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或专精特新申报结果判断。